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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制权变更撤销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8 10:31

「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相关股东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以及表决权委托解除,导致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及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变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状态。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得知公司原控股股东上海湾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区发展”)所持本公司89,218,191股股份已完成股份扣划的过户登记手续。同日,公司收到徐正军提交的《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之协议》,鉴于湾区发展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约定,即日起《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动予以解除。

一、控制权转让撤销的基本情况

因湾区发展与江苏东润金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润金财”)在履行双方于2021年2月9日签署的《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过程中存在争议,东润金财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12月22日,经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裁定解除湾区发展与东润金财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双方终止履行合同权利义务。故原控制权转让交易被撤销(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事项进展暨股东权益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在执行《民事调解书》的过程中,东润金财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股份扣划,根据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苏09执548号之一),经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湾区发展持有的金财互联89,218,191股股份返还过户至东润金财名下。

2022年1月5日,已完成上述股份司法扣划的过户登记手续。

二、《表决权委托协议》解除的基本情况

鉴于湾区发展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约定,徐正军与湾区发展于2022年1月6日签署了《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之协议》,双方同意,2021年2月9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自2022年1月6日起自动予以解除;协议解除后,双方不再享有《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不再履行《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湾区发展,实际控制人为谢力和徐正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股东中,不存在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或通过实际可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或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五、关于股份锁定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湾区发展于2021年2月9日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本公司承诺不会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中所涉及的股份”,湾区发展于2021年4月9日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上述承诺,湾区发展所持公司股份在2022年4月8日之前不得转让。

鉴于本次权益变动系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解除了东润金财与湾区发展签订的《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终止了相关合同的权利义务履行,属于合同解除后通过司法划转将原转让股份依法返还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权益变动是否涉及湾区发展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

六、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控制权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2022年度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苏09执548号之一);

3、徐正军和湾区发展签署的《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之协议》;

4、东润金财和朱文明提交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湾区发展与徐正军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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